1、舍弃继承还要列为被告吗
舍弃继承后,继承人的确不需要再被列为被告。假如被继承人主动选择舍弃继承,意味着其自愿舍弃对遗产的继承权,因此在之后因继承遗产产生的纠纷中,该继承人一般不会被列为被告。
法律快车提醒,假如案件的审理有必要将舍弃继承的继承人纳入其中,比如为了查清案件事实或确定有关权利义务关系,法院仍可能将它列为案件当事人。
2、舍弃继承的法律规定
关于舍弃继承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目前《民法典》的有关条约中:
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明确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质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若继承人选择舍弃继承,则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2.《民法典》还规定了实行遗赠不能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进一步体现了法律在遗产处置上的公平与公正原则。
3、舍弃继承后的义务与责任
虽然舍弃继承可以免除继承人在遗产上的财务责任,但并不意味着继承人可以完全摆脱与被继承人有关的义务与责任。
1.假如继承人舍弃继承权致使其不可以履行法概念务,那样其舍弃继承权的行为将被视为无效。这意味着在某些状况下,即便继承人已经舍弃了继承权,仍然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与责任。
2.一些继承人或许会选择在发现义务大于权利时舍弃继承,以回避义务的承担。然而,这种做法并不一直可行的。依据民诉法的规定,满足诉讼终结的条件之一是没遗产且没应当承担义务的人。
综上所述,舍弃继承虽然能免除继承人在遗产上的某些责任,但并不意味着可以完全摆脱与被继承人有关的义务与责任。